欧洲烈性酒生产商呼吁土耳其改革税制

时间 : 2005-04-28 22:18 来源 : 中国葡萄酒资讯网 作者 : 王志华 编译

  欧洲烈性酒委员会(CEPS)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要求土耳其按照酒精含量对所有的烈性酒统一征税。土耳其现在的税收法则既不同于欧洲,也不同于WTO的通行法则,是一种双层税收体系,一是按酒的价格征税,一是按酒精度征税。

  声明还表示,目前土耳其的烈性酒消费税高于欧洲标准,其中威士忌和朗姆酒的消费税高于除瑞典和爱尔兰的其他欧盟成员国。

  高额税收引发了走私和非法酿酒,走私损害了政府收入,非法酿酒损害消费者的健康,考虑到上述原因,丹麦和芬兰在过去的十八个月把关税降低了40%。

  对此土耳其发言人Nick Soper表示,土耳其的烈性酒消费税确实高于欧洲标准,高税率已经损害了消费者,政府和酒业的利益。土耳其会尽早制定符合国际标准的税制,以便让各方都受益。

  选自:justdr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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