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在《生活的艺术》中曾提到他对食物与性格关系的见解:素食的人终身以管自己的事为主,而肉食的人则以专管别人的事为主。肉食者的特点,喜欢格斗、操练、欺骗、斗智以及先下手为强,而且都出之以真兴趣和全副本领;而素食者较为善良、沉静。
事实上有很多人认为,食物决定了东西文化的精神与走向。东亚和南亚一带的住民以水稻和小麦为主食,而欧洲人的食物中肉类占较大比重,并且辅之以动物性的食用油之类,所以相比较而言,欧洲人体型庞大,并且有很强的开拓精神。欧洲的文艺复兴、工业革命的发生都与欧洲各民族的不断融合、不断扩张有很大的关系。而欧洲人的性格,在其中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但仔细考察这些说法,我们可以发现,事实或许并非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古罗马角斗勇士都是吃黑豆和麦片,几乎不进肉食,罗马军队也是一样,但这些以碳水化合物为主的食物并没有影响他们的勇力。而且,很多残暴戾烈的人都是素食主义者,比如希特勒,素食似乎并没有让他们的性格变得沉稳善良。
牛羊 可吃还是可穿?
中西方农业生产的差异,反映到人们的食物结构中,产生了肉食与植食的分别。畜牧业在东西农业生产中的地位与意义,为我们解读食物-性格关系提供了一个参照。
在古代中国,畜力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但由于畜牧业的萎缩,常有畜力不足的忧患。于是汉代有教民挽犁之说,唐代有作人耕之法,宋代有踏犁之式,明代有代耕之法,虽以马耕载,但实不多见,于是便出现了人代牛耕,以劳力代畜力的做法。按照古人的说法一牛可代7~10人之力,少一只牛则至少需要7个劳力来补充,这就势必导致人口的增加。而人口的增加反过来又加重了农业和土地的负担。又是一个恶性循环。
统治者将牛视为重要财富。他们供奉牛神,禁食牛肉。直到清代,宫廷的食谱上依然只有猪羊,而没有牛肉。在中国古代某些时期,私杀牛只甚至会被判以重刑。
欧洲的农业则以农牧结合为主。公元前1世纪瓦罗(Varro)所写的《论农业》一书即分卷讨论农业种植,以及家畜饲养的问题。这种情形在13世纪的《亨莱农书》中仍然没有多大改变。
西方的牧业在很大程度上是依着原料的生产而存在的。它又集中地体现在养牛羊之上。早在公元前200年,罗马人就培育出了一种羊毛细长而厚重的特仑亭羊种;后来农学家克路美拉的叔父马修·克路美拉又成功地将特仑亭与非洲羊杂交,获得了厚重白细的羊毛。杂交育种导致了十三四世纪之交,西班牙美利奴细羊毛的出现。这种羊经杂交和改良后成为欧美细毛羊的先祖。同样在食用价值上也是如此,并进而培育出专门的奶羊和肉羊品种。其他家畜的选育也有专门化的趋势。
由于重视家畜的品种改良,并有意识地培养畜力,古代的欧洲人繁殖了大量的大型家畜。根据记录,12世纪中叶,在一个大村庄中,平均每个佃户约有20只羊。而当时领主所拥有的羊群数量则更是成千上万。到13世纪,英国克劳利的农奴平均每户有牛两头,有时甚至在三头以上。而这些富余牲畜,对古代欧洲人食物结构的影响也可见一斑。
如何处理农耕与畜牧的关系,古代东西方文化的精神特质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得异常生动。在对待动物性食物上,内敛沉静的东方,尽管也有“八百里炙”、酒池肉林的奢华,但大体上趋向保守。与此相反,古代欧洲人则更为精进果敢,积极进行品种改良,并最终在毛纺织业上打开了突破口,导致了工业革命的爆发。
酒 一个交流的借口
在粮食的另一个出口上,我们也可以窥见生产方式、食物种类对民族生活、性格的影响。
大致在宋元之际,中国人发明了酒的蒸馏技术。此后,烧酒成为中国酒的主要品种。与汉唐人饮的酿造酒相比,烧酒酒精度很高。于是,如魏晋人所说的,一饮数升般的海量不可再现。酩酊,而不是微醺,成为饮用中国酒的主要结果。高酒精度的酒会使人的味觉在短时间内麻痹,此时,再好的风味也没有意义了。
在东欧,伏特加扮演着类似的角色,这些“食用酒精兑凉水”的烈酒甚至完全无色无味,人们品尝它的目的只是求醉。再美妙的味觉感受对它的享用者都是多余的。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禁酒期间,俄罗斯酗酒者甚至以喝古龙水为乐了。
西欧情况却与之截然相反。以葡萄酿造的酒,受欢迎的程度高于用谷物酿造的酒。葡萄酒的酒精含量普遍较低,“风味”而不是“烈度”成为品评葡萄酒的重要依据。也正因为这两点,西欧形成了与中国截然不同的酒文化。
葡萄受种植地区土壤、气候条件、采摘时间影响明显,不同地区、不同品种甚至不同采摘时间的葡萄产出的酒风味都是迥异的。因此,产酒区与其他区域之间,不同的产酒区之间的酒产品交流就有了可能。事实上,不同地区葡萄酒的迥异,在西方商业社会发展的历程中,起了相当微妙的作用。柯尔贝尔(1619~1683)是法王路易十四左右最有才干的臣子之一。他大力提倡“重商主义”,对法国经济的发展,乃至欧洲资本主义体系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他正是勃艮第地区最著名的酒庄之一、德索曼家族酒庄的主人,他在商业上的天赋,很可能就是在葡萄酒销售活动中培养出来的。
葡萄酒地域性强的特点,使得葡萄酒的跨地区交流成为一种必要的活动。但如何运输这些葡萄酒,为当时欧洲的货运业出了道难题。它必须被置于大型容器中才可搬运;;路途的颠簸又增加了运输的难度;运输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影响到桶中酒的风味;最重要的一点是,葡萄酒是一种消耗量极大的食品,在十五、十六世纪,它们就曾经以几十、上百桶的编制,在欧洲各地奔来跑去。虽然我们现在很难确知几百年前,葡萄酒的大宗运输给欧洲人带来了多少难题,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它确实大大促进了欧洲商业文化与商业运输的发展。
葡萄酒的附属产业在促进欧洲商品交流方面,功绩也很不俗。葡萄酒一般需要窖藏至少两年。窖中的葡萄酒储存在橡木桶中,而橡木桶又以法国某些地区出产的为最好。橡木桶通常只可以使用不超过三年,葡萄酒的大规模生产,使得橡木桶制造业也蓬勃发展起来。
而酿制中国酒或者伏特加的原料是谷物。不同地区出产的谷物在发酵、蒸馏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品性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从中国烧酒的体系里分出“浓香”“酱香”等风味,但终究是些细微的差别,在辛辣口感的冲击下,很难被清晰地把握。因此,不同地域之间的酒,风味差别不大。酒的地域间交流也就失去了意义。“自酿自吃”,始终是古代中国人酒消费的主要形态。
有一种说法认为,尽管中国也不乏跨地区销售的商品,比如茶叶、药材或者纺织品,但无论是流通的规模、物理形态、运输的难度还是对附属产业的刺激,都比不上葡萄酒。古代东方就因为食物形态的关系,在商业流通上输了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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