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地球泡进一杯酒

2006-03-24 17:11 来源 : 新华网 作者 : 妙妙

  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把地球撬起来。套用他这话,我说,给我足够大的一杯酒,我能把全地球的人都灌醉。阿氏彼言,靠得是硬梆梆的科学道理,我说这话,靠得是更加硬梆梆的想象力。

  想象归想象,实现起来兴许有困难。不过我们可以把想象砸实:地球人一年到头在各式洒吧消费的酒和醉鬼们超量吞吐的酒,大小宴席应酬的酒和喝不完倒掉的酒,以及好友小酌、亲朋欢聚和宗教祭祀、各色仪式消耗掉的酒,林林总总加在一块儿,够装多大一酒杯。我们还可以把想象提升:找一个超越时空的“支点”坐上去,看看我们这个星球转过了46亿年的沉默乏味,在最后的时刻,终于用生命之水酿出了美酒;在广袤的宇宙空间,左邻右舍的星球中,恐怕也只有地球漂出了酒香。远远闻着,好象在酒里泡过一样。

  只是不知道地球上到底是哪个角落最先漂出那迷人的香气。不知那些热衷于考证谁最早如何如何,或者谁比谁早多少年的“民族主义者”们有没有得出结论。当然,酿酒技术非常依赖于原材料和自然条件,有较强的地域色彩,远不像毕达哥拉斯定理以及“早它N多年”的“勾三股四弦五”那么具有普适性。尤其是,它不像科学及其技术及其文化,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给地球人注射了强心针,迅速夺取了相当强势的话语权。酒这玩意儿,大约从远古的史前时期就开始默默地给人类文明的发展辅以迷人的佐味(对中国史前遗址大汶口文化晚期的考古证明,当时酒文化已经盛行),但它始终只是个小品,即使它把全地球都灌醉。

  我们把视线从史前大汶口拉回到我手中这一小杯酒,朗姆酒。这是一种以甘蔗汁或者甘蔗制糖的副产品---糖蜜为原料制成的蒸馏酒。如今风靡大半个地球,在最畅销的酒精饮料中位列第三。透过这杯散发着淡淡甘蔗香味的金黄色酒液,我们可以看到西印度群岛上在阳光下闪亮的大片甘蔗种植园。是的,朗姆酒的家乡在这里,在加勒比海的巴巴多斯,是欧洲殖民者开疆拓土给这里以及加勒比海诸岛带来了制糖业和随后由粗而精的朗姆酒酿造技术。在欧洲人眼中,“哥伦布送给加勒比地区的礼物甘蔗,造就了今天全球性的工业--朗姆酒制造业。”“17世纪接近尾声时,整个新大陆似乎已经浸泡在朗姆酒中了。”(《朗姆酒的传奇之旅》17页、24页)不止新大陆,欧洲殖民者驾驶着他们坚不可摧的舰艇游过各个海岸时,朗姆酒便会随之在那里生根。东印度群岛、西非、大洋洲诸岛,当地人不得不接受列强的殖民,但却是心甘情愿地接受了朗姆酒,甘之如饴,“为了得到朗姆酒,他们甚至愿意付出一切,”“一时间,这种饮料成为奴隶贸易的主要货币。”(同上,3页、4页)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令人迷醉的液体,成为殖民扩张与抵抗双方平抚尖锐矛盾的润滑剂。有一种说法是,全球化的起点就是17世纪的欧洲殖民扩张,而朗姆酒,在其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它以迷人的甘醇、不可阻挡的魅力,伴着欧洲文明在全球蔓延,至今。

  朗姆酒植根于殖民文化,同它所依偎的那套欧洲文明一样,还应该有另一个名字叫“征服”。说起朗姆酒,人们还会想到海盗的洗劫和残酷的战争。据说朗姆酒是著名的加勒比海盗的“命根子”,每次崭获之后都是畅快豪饮。所以朗姆酒还有“海盗之酒”的别名。而在英国军队中按传统每天定量分发的朗姆酒则成为士兵的镇静剂,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的诸多血腥战争中,它干脆成了亢奋剂和麻醉剂,在士兵们血染的日记中,它是出现最多的字眼,“我们全力以赴,所求不多,只为了那么一点点朗姆酒。”(同上,245页)

  朗姆酒是野性的、男性的。被冠以“男人典范”之称的海明威疯狂地热爱着朗姆酒,说“它能刺激我的肉体和灵魂。”所以女人爱它。英国诗人威廉·詹姆斯曾说:“朗姆酒是男人用来博取女人说‘是’的最大法宝,它可以使一个女孩子从冷若冰霜变得柔情似水。”其实关于酒的品评,我最爱美国作家威廉·杨格的说法:“一串葡萄是美丽的、静止的、纯洁的,而一旦经过压榨,它就变成了一种动物,因为它在成为酒以后,就有了动物的生命。”

  糖酒也好,葡萄酒也罢,包括咱中国的谷物酿酒,尽管历史不同工艺不同,地球上所有民族的酒酿都有同样一个滋味:醉。

  醉是酒的灵魂。所以酒这东西最早出现在人类面前时很可能是相当神秘的。所以它跟宗教才有着不解之缘。在先民们看来,酒这东西大约是神送来的礼物,酒所带来的迷醉和幻觉与不可知的神灵相通,在神与人之间,酒,也许是一种纽带。在一些西方民族的巫术中,酒是水的象征,却比水更强大有力。水,孕育了生命,而酒,酿造了生命之上的文明。

  是的,文明。在酒醉的状态下,人体会到了多么奇妙的况味。人们说,酒是流动的情感,是变幻的精灵,它与诗歌作伴,跟美女相联。也许,一部人类历史就是由诸多故事组成,而这些故事中,明里暗里由酒浸润过的又占了多少成?如果把人类文明比作珠链,那么各个民族缤纷的节日便是链上最美妙的宝石。很少有节日可以缺少美酒,清莹的酒液滴在宝石上,让它们烁烁闪光。

  坐在那个超越时空的支点上,闻着地球上越来越浓的酒香,我听到一种声音,说今天酒文化发展到了空前,却也枯燥到了空前。在全球化的市场上,酒和那些强势的商业标签一样,精致而干瘪。越来越多的古老民族失去或正在失去酒一样醇厚的传统以及与传统酿在一起的酒。这个地球变得越来越倾向于商业贸易、技术程序,越来越乏味,不懂得何为酒,何为醉。那么,好,就给我足够大的一杯酒,让我把地球泡进去。且慢,这里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如果真有那么大的一个酒杯,我该装什么酒,朗姆酒?还是二锅头?

  《朗姆酒的传奇之旅--曾经征服了整个世界的饮料》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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