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红酒·女人
2009-11-18 16:36 来源 : 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 作者 : 憔夫
红颜、红酒、红烛,氤氲暧昧的氛围中,一名恰好正处在但丁笔下“人生拱顶”的“小资”妇人,在闪忽的灯光和溢彩的音乐陪衬下凄美迷离黯然独坐,用涂着鲜艳冠丹的纤指若有所思地把玩着高脚酒杯或者细长的香烟,面孔模糊但绝对冷傲,清醒而梦幻、慵散而性感…
这是旧影片中表现三十年代夜上海的经典画面。似乎从那个时候起,红酒与女人就有了相互涵盖又彼此独立的定义。
红酒是女人的天然装饰,红酒之于女人犹如烈酒之于男人,红颜红酒,相映成辉。传说红酒是女人发明的,于是红酒与女人又多出一丝渊源。古波斯有一位特爱吃葡萄的国王,因为怕人偷吃他的葡萄,就把葡萄藏在一个密封的陶罐里并在罐上写下“毒药”二字。恰巧有个失宠的妃子想以“毒药”轻身,喝下了“毒药”,结果非但没死,反而飘飘欲仙。妃子把她的发现报告了国王,国王将信将疑尝过后大加赞赏,于是,花好月圆,妃子重新得宠,而国王从此沉湎于酒色之中。
其实,这只是一些封建御用文人们的凭空杜撰,简单地把淫乱误国的罪名强加到女人头上,以此推卸帝王的昏庸无能。中国古代更是把这种伎俩发挥到了无以复加的境界,从褒姒到西施直至慈僖,洋洋乎数千年,无论女人政绩操行如何,无不遭致口诛笔伐扭曲丑化,无一幸免。
回头再说旧影片中经典画面的美妇人,衣香鬓影,充满魅惑,但比烟花寂寞。开一瓶红酒,浅浅注入高脚酒杯中,呈现出一种金黄欲滴的阳光般瑰丽。用舌尖轻轻一添,缓缓抿进喉咙,带着放纵的欢愉、激情和妖冶,仿佛整个柔美的身体都燃烧起来。难道她被她所爱的男人抛弃?痛哭、放弃?不,所以她选择买醉,爱不下去时,自然就会醒。所以有男人说:看女人一定要在灯下,等女人一定要在风里,陪女人一定要喝酒。女人喝酒更多的是为了重温那些隽永珍贵的回忆,排遣缠绵悱恻的情怀抑或期待一段浪漫的际遇。女人对旧情的回忆也跟红酒一样,不是以年龄论,而是以品质论。
美国作家威廉•杨格说:“一串葡萄是美丽、静止与纯洁的,但它只是水果而已;一旦压榨后,它就成为了一种动物,因为它变成酒以后,就有了动物的生命。”难道不是吗,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比红酒沉淀的人文历史和香艳柔美的爱情故事更多?
无论你是男人还是女人,如果喝酒,最好是晚上,最好在酒吧,最好能和一位素昧平生的异性对视而坐。隔着摇曳的烛光,透过各自把玩的透明酒杯和粉红的酒液凝视对方,在曼妙的想象里细细地品,慢慢地聊,于是就有了倾诉的渴望,有了躁动的勇气,通往心灵的窗户一扇扇打开……
这就是酒吧文化——青春、激情、放纵、迷离……在这里,男人都是天生的猎手,然而夜色中,无论男人女人的心境,都仿佛放飞的小鸟,无拘无束,不要责任,不相信爱情的猎人与猎物,正四处活动,寻找一夜情。酒吧是城市“夜人”的栖居地和城市亚文化的集散地,它营造出的种种虚拟的气氛,让许多置身城市却没有家、没有根的人陶醉其中,流连忘返;似乎又回到了某个特定的时代,特定的场合,往日情怀一一再现……理学家们深恶痛绝地说酒吧是“一夜情的乐土”,颓废的平台,感情的垃圾站;而英国学者缪尔•约翰逊反驳道:“至今人类所创造的万物中,没有一样比得上酒吧更能给人们带来无限的温馨和幸福……”。是的,很难对酒吧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因为它是矛盾的综合体:静谧与热闹、粗犷与细腻、杂乱与雅致、摇滚与古典……
不管酒吧是什么,它的最大魅力在于可以让个性充分张扬,你希望它是什么,它就是什么,就好象男女关系。这也就是西方血统的酒吧文化在古老中国一路攻城略地、战无不胜,把城市和青年揽在怀里的原因。
如果你寂寞,就去泡吧吧,要一杯辛辣的血腥玛丽或者典雅的鸡尾酒,暂时忘掉遗世独立的落寂和伤感,避开所有功利的眼光,让名利远去,这是一种领悟,亦是一种意境。你可以认识许多“臭味相投”的难友,体验工作之外的脑力激荡或者一段感情的嘉年华。不坏那么多,就坏一点点。就象台湾女作家张小娴说的:“人生最严肃的话题是快乐,所以,只要快乐,你就去泡吧吧,任何高深的理论和宏旨大意都不能阻挡你奔向快乐的步伐……”
但是你还需要一点点定力,能够从柔媚至骨的音乐、啤酒和艳遇中突围而出,全身而退。就像《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们的一个最简单的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奔跑。也许,酒劲过后是一种深深的难受,不是痛苦,不是哀伤,不是孤寂,而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抑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