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杯邀谁共饮酒(上)
2013-05-22 11:45 来源 : 《中国葡萄酒》杂志 作者 : 欧陆
说起饮酒的配菜,不同酒有不同要求。
喝啤酒比较简单,一根红肠、两条黄瓜、三个凤爪,或者一小碟花生米,就成绝配。白酒也不太讲究搭配,基本是菜就行。我见过有个部队的团首长们开会,桌子上没有茶水,勤务员打开一瓶老白干,依次倒满,团长抓几头大蒜,往会议桌上一扔,大吼一声:开会!
在各种酒中,葡萄酒算是最讲究菜肴搭配的。红酒配红肉,白酒配白肉,已成为众人皆知的生活基本常识。在葡萄酒的销售介绍中,这瓶酒适合配什么菜肴,已经属于必备内容。甚至可以说,如果搭配不当,几乎等于暴殄天物。葡萄酒配菜,奥妙无穷,趣味横生,俨然成了专门学问,出了很多大部头书籍。
不过,我的感觉,品葡萄酒时,配什么菜固然重要,而配什么人,似乎更重要。或许可以说,比喝什么酒还重要。
一
柴米夫妻,酒肉朋友,在汉语里,都算不上好词。前者还有些中性色彩,生活条件不如意,凑合搭帮过日子。后者则是完全贬义了,是“患难之交”、“生死之交”这些让人肃然起敬好词的反义词。说这个词的同时,与之配合的表情一定是不屑的,通常还会先“哼”一下。
酒肉朋友,只能一起吃吃喝喝,不干正经事。有福同享,有难你当。
可是,细究这词的出处,大多会从关汉卿先生的元杂剧《单刀会》说起。这个词出自该剧第二折,鲁肃请关羽赴宴,邀司马徽作陪。司马徽推辞,而他的道童则对鲁肃说,“你要索取荆州,不来问我?关云长是我酒肉朋友,我交他两只手送与你那荆州来。”这里说的酒肉朋友,并无丝毫贬义,倒有往脸上贴金的意思。
也许,这词的本意,并不像现在那么不堪。是啊,想想水浒好汉们,哥几个就是喜欢在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酒肉朋友,与快意人生基本成了同一个意思。酒肉朋友,不是谁都能做的。
开瓶后的白酒,如果喝不完,盖好下次再喝,味道不会有太大改变。已经开瓶的葡萄酒,则不能久放。即使封好放入酒柜,顶多也就三五天,否则就会变得不认识它是谁了。而酒量普通的人,一个人又喝不完标准瓶(750ml 容量)的整瓶葡萄酒。
为什么不干脆多提供一些小瓶葡萄酒呢?其实,小瓶葡萄酒也是有的,比如375ml,但是卖得不好。原因之一,是375ml的量,只适合一个人独饮。
而葡萄酒不属于适合独饮的酒。
其实无论什么酒,一个人喝都挺没劲。南朝梁代沈约曾说:“酒之为用,非可独酌,宜须朋侣,然后成欢。”倘若“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就只有“欲言无予和,挥杯劝孤影”了。况且,在酒的王国中,葡萄酒是最讲究品的过程的。而品尝带来的快乐之一,是能够分享,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可以设想,假如品到妙处,却无人诉说,那滋味,略等同于置身北京雾霾之中,PM2.5爆表,那种憋着自强不吸的感受,绝对是非常不爽。
由于葡萄酒需要与人共饮,所以顺理成章,葡萄酒瓶成为各种酒标准瓶中容量最大的。啤酒瓶容量最小,而且越来越小,355ml 和330ml 成为主打,易拉罐大有取代玻璃瓶的趋势。原因很简单,啤酒不需要与人慢品,下班回家打开冰箱随手就喝。我国白酒注重包装,酒瓶设计不惜工本,五花八门,看起来没有统一标准,实际上,大部分白酒酒瓶的容量,仅为500ml,亦有少部分480ml,也少于葡萄酒。威士忌、伏特加等洋酒容量最接近葡萄酒,大多为700ml。
由于葡萄酒天性需要共享,在这个意义上,葡萄酒最需要“酒肉朋友”。不过,共享的“酒肉朋友”也不宜太多,“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而邀来的那两位,“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尤其是葡萄酒过于微妙,其中好处,能与自己同感的人,少之又少。
白酒500ml 的容量,自有道理,这个量差不多就是1斤,三五人小酌,每位二三两,正好。而750ml 的葡萄酒量,适合更少的人,比如对面只端坐一位红颜。如果稍嫌冷清,那么举杯相邀,让月亮当个小三,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