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水特区

主题 : 699   帖子 : 3108   版主 :

电影经典台词-葡萄酒版

Charles-郭校长    发表于 : 2006-09-24 20:39    只看楼主 楼主
67 19026
电影经典台词-葡萄酒版


21世纪什么最宝贵?葡萄酒!

你比傻根还傻! 这酒比假酒还假!

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啊。 消费者成熟了,假酒不好卖啊!

有组织,无纪律! 有利润,无分红!

中行、建行、农行卡,通通告诉我号码,进场费我往里打。

我先劫个色!然后带回去做促销员。

我又不是成龙,有一百条命。我又不是ⅹⅹ,有一百万买断。

喂!谁是造假酒的 ,是造假酒的给我站出来,你看没有人站出来,这里没有造假酒的。

开好车就一定是好人吗? 喝好酒就一定是好人吗?

消费者凭什么不设防啊?消费者凭什么不能受到伤害?凭什么?是因为消费者单纯啊?消费者傻?你为什么要让消费者傻到底?生活要求消费者必须要聪明起来。作为一个人,你不让消费者知道葡萄酒的真相,那就是欺骗。什么叫大恶?欺骗就是大恶。

我最烦你们这些造假酒的了,一点儿技术含量都没有。

严肃点,严肃点,不许笑,我们这儿打假呢。

俺家住在大山里,在俺村,有人在山道上看见葡萄酒,么办法拿,就捡了个石头片儿,围着葡萄酒画了个圈儿,过几天想去捡,那酒还在,倒掉酒,瓶子装酱油。
风雅颂
   发表于 : 2006-03-03 19:23   只看此人2楼 引用
楼上,你这个当心人家冯导演和你打官司,你这个是属于饿意改编哦!!!
你没看见一个叫胡哥的已经被陈导演诉讼了,怎么还想象傻根一样傻了吧唧的呢,当心,我们还是关怀爱护你的呀!

--------------------------------------------------------------------------------
<<酒的故事>>88元/套(上下册),
《城堡里的珍酿》85/本
《酒瓶里的风景》85/本
<<富隆酒鉴>>85/本
日本《本葡萄酒王国》台湾版本发行订阅代理,双月刊,30/本,180/年
以上书刊国内大陆地区邮寄费用包含在定价内 ,量大可享受批发折扣QQ51560369,tangttit@hotmail.com




小妮
   发表于 : 2006-03-03 21:24   只看此人3楼 引用
你家乡不仅山青水秀还民风淳朴,好一个世外桃源.
嘿嘿,当失主发现时,会惊奇的感慨:俺只知道灵魂脱壳,不只葡萄酒也能出瓶.[Img]/face/qqface/16.gif[/Img][Img]/face/qqface/16.gif[/Img]
小妮
   发表于 : 2006-03-03 21:24   只看此人4楼 引用
你家乡不仅山青水秀还民风淳朴,好一个世外桃源.
嘿嘿,当失主发现时,会惊奇的感慨:俺只知道灵魂脱壳,不只葡萄酒也能出瓶.[Img]/face/qqface/16.gif[/Img][Img]/face/qqface/16.gif[/Img]
eastrend
   发表于 : 2006-03-03 21:46   只看此人5楼 引用
[Img]/face/qqface/13.gif[/Img] 精彩改编。

最好有人告,特别是娱乐圈里面著名人士告,一告出名铁定的。趁着我和上海滩关系不错,他出名能拉老哥一把,求求各位,有认识冯导的传个信,请他赶紧告啊,大家多赢。[Img]/face/qqface/20.gif[/Img]
jerry
   发表于 : 2006-03-04 11:40   只看此人6楼 引用
冯小刚昨天电话问我: 那个上海滩是谁?在葡萄酒行业有没有技术含量?我说告吧,没错,一定双赢,你瞧人家凯子,那戏演得真火,大家把你这名导都忘了。我来协调让你们默契。上海滩,注意看你邮箱。大家瞧好了。
刚律师
   发表于 : 2006-03-04 12:57   只看此人7楼 引用
北京刚正律师事务所致"上海滩"的一封公开律师函

[刚字函060304-1号]

致:中国葡萄酒资讯网论坛"上海滩"(昵称)先生

自:北京刚正律师事务所

抄:北京朝阳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版权局
中国葡萄酒资讯网编辑部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部
人民日报编辑部
北京电视台
香港阳光卫视
(以下56家省市电视台略)
新浪\搜狐\网易\腾讯\人民网\新华网等108家网络媒体娱乐版块编辑部
北京晚报等216家报社娱乐新闻编辑部
(以下528家相关单位略)

事:本律师事务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冯小刚先生(身份证号码:略)委托,对于在中国葡萄酒资讯网论坛注册的昵称为"上海滩"对冯小刚作品侵权一事告知送达如下:

一,冯小刚先生的作品<天下无贼>,是其本人独自创作,并于2003年3月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版权局申请作品版权备案,于2004年3月8日获得审核批准,批准证号:版权字京1-12345678987654321号,是享有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

二,你在2006年3月3日17时36分58秒在中国葡萄酒资讯网论坛灌水栏目发出的“ 电影经典台词-葡萄酒版”(网址://m.nouliving.com/bbs/show.aspx?class=70&id=10422),其全文共记442个字符,与原作品字句重合率达到96.96%,远远超过法定规定重合率70%的标准,因此你的行为涉嫌侵权。

三、请你将涉嫌篡改冯小刚作品的缘由和起因在本律师函发布之日起48小时内以书面电子文档形式向本律师事务所答复,我们将根据你的答复另行决定下一步的法律行动。

备注:本网页本律师事务所已委托北京三歪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复制拷贝,并经北京师朝阳区公正处进行公证(公证号:京正朝字06-99999999999号)。

特此致函。

北京刚正律师事务所(章)

一级律师(签字) 冯二刚

2006年3月4日

附件:冯小刚先生委托书

--------------------------------------------------------------------------------
谁给钱谁就是法律,惟恐天下不乱!
酒客
   发表于 : 2006-03-04 16:47   只看此人8楼 引用
哈哈,还是网络媒体反映迅速,请看狗狗搜索新闻标题:
新浪 “又一恶搞,《天下无贼》被篡改”
tom “继馒头案之后又一好戏开场“
网易 “《天下无贼》被恶搞,冯导静观事态发展”
新华网 “冯小刚发律师函,恶搞《无贼》被警告”
QQ新闻 “葡萄酒硕士恶搞《无贼》技术含量高”
东方在线“小弟被恶搞,哥发律师函”
南方博客 “冯小刚不甘寂寞,借《无贼》热炒”
娱乐论坛 “恶搞成趋势,冯小刚成新目标”
。。。。。。。。。。。。
。。。。。。。。。。。。
酒客
   发表于 : 2006-03-04 17:57   只看此人9楼 引用
最新消息,新浪后续报道,“葡萄酒资讯网助长恶搞,冯小刚代理律师扬言追究连带责任。”,哈哈,E哥准备成新闻人物了。
duvin
   发表于 : 2006-03-04 18:01   只看此人10楼 引用
[Img]/face/qqface/20.gif[/Img] 哎呀,咋整得这么厉害?[Img]/face/qqface/46.gif[/Img]
duvin
   发表于 : 2006-03-04 18:05   只看此人11楼 引用
小道消息:上海滩的媳妇的二大爷的姑妈的小舅子的儿子的媳妇的哥是冯导的司机的妈的外甥,双方准备通过这层关系私下协调,争取双赢(三打不留网最新报道)[Img]/face/qqface/13.gif[/Img]
corwin
   发表于 : 2006-03-05 12:50   只看此人12楼 引用
支持上海滩,我们联名上书国务院,请求豁免!!!

--------------------------------------------------------------------------------
wine99
   发表于 : 2006-03-05 12:57   只看此人13楼 引用
[Img]/face/qqface/13.gif[/Img] 滩子跑那去了?惹了事就溜号?赶紧回应啊
酒客
   发表于 : 2006-03-05 13:34   只看此人14楼 引用
根据上海方面最新消息,无贼案开场后,冯大律师紧急飞赴上海,与上海滩紧急交涉,大家对双赢的结果表示赞同,对一些具体步骤进行了安排,双方各自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但是目前还未能达成一直意见,焦点据说是上海方面提出要冯导拍一部上海滩先生撰稿的《酒瓶人生》,争取获得奥死卡金奖,北京方面已经基本同意,但在男主角的人选发生了严重分析,北京方面要求冯巩担纲,而上海方面坚持由有葡萄酒行业第一帅哥之称的罗杰主演。目前有关媒体正严密关注事态发展。[Img]/face/qqface/13.gif[/Img]
liliang
   发表于 : 2006-03-05 18:01   只看此人15楼 引用
哈哈,有意思。[Img]/face/qqface/13.gif[/Img]
您需要登陆才能回复帖子 登陆 | 注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