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宵酒醒何处?
2010-10-18 16:49 来源 : 好心情原创文学网 作者 : 孙启志
我的家乡在北纬40度10分,东经100度10分。这是东北长白山的纬度和经度。我的家乡在东北长白山。
我的家乡民风淳朴,酒风剽悍。
民风淳朴得像一眼古泉,像一罈老酒。清冽,甘醇。
酒风剽悍得像一道冬季里的山风,像一把秋季里的山火。凛冽,炽热。
每每从南亚回到家中,家乡的好友们都要一连数日请我喝酒。
酒酣之际,还要问你:“在那,没有酒喝,你是怎样活过来的?”
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系列喝酒,先是在酒店喝白酒,后是去歌厅喝啤酒、去酒吧喝洋酒,再到羊肉串店吃串喝酒。一个系列下来,时间就到半夜了,人也进入了咧咧歪歪的状态了。酒量差点的,第二轮就进入了休眠状态了,基本上到哪都睡觉了。正是:“今宵酒醒何处?”
我的家乡酒风剽悍,从喝酒的地方,你就可以略见一斑。酒馆、酒吧、酒店、羊肉串店,林立街头,24小时灯火通明,人流不断。
清晨,你去小饭店吃饭,经常会见到醉意朦胧的几个哥们在相互问道:
“哥们几点了?”
“我觉得快12点了吧?”
“啊,12点了,那我得回家了。”
不用说,这是喝了一宿了。
我的家乡酒风剽悍,从喝酒的菜肴,你就能看得出来。无论大小,每个喝酒的地方都能做出美味的酒肴。清淡的、喷香的,红的、绿的,下酒的、醒酒的,喝白酒的、喝啤酒的,南方的、北方的,中国的、外国的,南甜北咸东辣西酸,应有具有。
即使你在旮旯胡同的小卖店里,它也能给你做上几个特殊的小菜、烤出几条香气四溢的明太鱼,供你喝上几个小时。
当然,最尊贵得还是将客人请到家中,家庭主顾亲自宰杀一条狗,做出狗肉系列的佳肴,或者是到小河边,抓些冷水的小河鱼,搁上些野黍子、新土豆和大豆腐,炖上一大锅小鱼汤,使人忘却归路,不醉不回。
我的家乡酒风剽悍,从喝酒的环境,你就可以领略一二。我的家乡喝酒的地方,无论其大小,皆装潢上乘。高雅也好,乡土也罢,所用炊具、餐具,皆整洁干净,一尘不染。至于,烹调所用食材的洗涮,皆一丝不苟。商家做起买卖来,也诚信公平,童叟无欺。
这些年,我一直在外游走,说句实话,只有在家乡的饭店里吃饭,我才放心,那才叫干净。
我的家乡酒风剽悍,绝仅不限于男人而言。我的家乡喝酒巾帼往往胜于须眉。在酒吧、羊肉串店,你会见到几个女孩子围坐一团,桌上摆放着一堆空啤酒瓶子。在小吃部里,你能见到喝了一宿酒的一帮女人。在我的家乡,如果有女人和你喝起白酒,那你就要小心了。红脸蛋的喝起酒来,一般的男人根本不是对手。
我的家乡酒风剽悍,还表现在酒文化的博大和深奥上。喝酒的理论自成体系,解酒的饮食也自成体系。例如,第一天晚上喝醉了酒,第二天早上一定要喝上几盅白酒,透一透。于是,就有了早上喝半斤透一透理论和习惯。第一天晚上喝醉了,第二天早上一定要喝点酱汤或狗肉汤解酒。这些理论和习惯,一视同仁,外来的客人,也必须遵守。
有关喝酒的轶事、故事,那就更多得是了。我听到的最为有意思的是这一例:
“朝鲜族老金和汉族老张同在一个林场工作,是一对好友。俩人有一个共同的习惯:都愿意喝两口酒。说是有一年年三十的中午,老金到老张家串门,正逢老张家吃饭,做了好多好吃的年嚼货。老张邀老金喝酒。老金也不客气,上炕坐下就喝。一会儿,半斤酒就下肚了。老金喝酒有个习惯,喝多了就睡觉,呆在哪就睡在哪。
于是,老金就睡着了。一睡就睡到半夜。老张家包好了年夜的饺子,将老金叫醒起来吃饺子。半夜吃饺子,老哥俩高兴,又拿起酒瓶子,一人又喝了半斤。喝完,老金又倒头就睡。就这样,老金在老张家醒了就喝酒,喝了酒就睡觉,一直到了大年初三。
这时,老金家的阿之玛依(嫂子)着急了。这大过年的,丈夫三天没见踪影,到哪去了呢?找找吧!结果在老张家找到了还在喝酒的老金。”
当然,这个故事,有人文加工的成份,但我的家乡人喜酒好酒确是不争事实。据统计:全国年人均喝白酒啤酒,我的家乡最多。
家乡酒风剽悍,从某种意义上说,反映了我的家乡人秉性的豪气直爽,反映了我的家乡人待人接物的慷慨大气,是我的家乡民风淳朴的一种表现。每当有客人来做客喝酒时,那场面真是令人感动,真可谓:“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凡事都有其利和弊。我们不得不承认,家乡酒风的剽悍也带来一些社会问题。这几年,我的家乡也在反思酗酒的行为给人们的身体和社会所带来的一些危害。但无论怎样说,我还是喜欢家乡这种大开大合豪气冲天的喝酒性格。
辛弃疾有词曰:“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爽快、豪气、大度,这才是男人的性格。